logo的定义及表现形式
标志,是表明事物特征的记号、商标。它以单纯、显著、易识别的物象、图形或文字符号为直观语言,除表示什么、代替什么之外,还具有表达意义、情感和指令行动等作用。英文俗称为:LOGO(标志。因为其特性,标志的设计,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, 而且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,必须广泛的适应各种媒体、各种材料及各种用品的制作。
具象表现形式
运用自然界丰富多彩的素材进行提炼和加工,此类图彤标志生动而富有情趣,具有图解说明式的特点。
抽象表现形式
运用单纯的点、线、面体为主体,进行重复、渐变、对称、发射、突变、调和、均衡、正负、借用、回旋、分解、组合等变化处理。
文字表现形式
字型标志通常分三种情况:
第一种,以企业、品牌全称为素材,着意在文字或字母的空间、结构、笔画、形态及形式上进行变化处理,特定文字或字母的设计造型可以表现出一些相关行业的性质和特点。
第二种,以企业、品牌名称的字首为素材,有单字首、双字首和多字首等表现形式。
第三种,以企业、品牌名称与其字首组合为素材,兼顾字首形式鲜明的造型效果和名称标志直白诉求的优势。
综合表现形式
标志设计基本上是从单独使用具象图形开始的,图形和字型结合使用的历史并不算长,由纯文字表音、结合字型构成的字型标志和纯图形组成的综合标志,兼顾了文字说明和图形表现,具有视、听同步的优势,在设计中运用极为广泛。